机构需要公开的其他综合信息(建议公开业务接洽情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合同意向 | 业务代表 | 接洽时间 |
JSJA-2018-007 | 江苏瑞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安普罗啉(列)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 类4(b) | 资料齐全后30天完成 | 陈乐还、 徐志东 | 2018.1.28 |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机构名称 | 江苏佳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苏)-333 | ||
项目名称 | 江苏瑞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安普罗啉(列)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 项目规模 | 年产200吨安普罗啉(列)建设项目 | ||
业务范围 | 4.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合同期限 | 1年 | ||
项目类别 | 类4(b)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8.5.1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王彪、孟善玉 | 孙海民 | 高伟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王彪 | 陈金锋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张晓英、乐秀梅、王益春、赵勇、王彪、孟善玉 | 张晓英、乐秀梅、孟善玉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查人员 | 勘查时间及任务 | 现场勘查照片 | ||
张晓英、乐秀梅、王益春、赵勇、王彪、孟善玉 | 勘察任务:2018.3.7勘查企业厂区及周邻情况 | 有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江苏瑞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科医药)成立于2010年8月5日,注册号9132098256025050XE。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盐城市大丰区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园,法人代表泮志福,现有员工430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3人。 瑞科医药现有一期年产100吨亚胺培南、300吨格列齐特生产项目,于2014年11月3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意见书:盐危化项目(验收)审字[2014]10号,并于2017年11月7日换取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苏)WH安许证字【J00007】,许可范围为:醋酸(12吨/年)、醋酸酐(5吨/年)、盐酸(35吨/年),中间产品:过乙酸(20.2吨/年)、二乙胺(18吨/年)、乙酸(12吨/年)、乙酸酐(5吨/年)、乙酸酐(5吨/年)、三乙胺(170.9吨/年);有效期至于2020年11月6日。 注:瑞科医药于2017年11月20日向盐城市大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交了“关于放弃年产300吨格列齐特项目的决定”,并于2018年1月16日取得了盐城市大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备案事项回执单,详见评价报告附件;目前,瑞科医药年产300吨格列齐特项目已放弃。 二期年产500吨柳氮磺吡啶建设项目于2014年9月24日取得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大安监危化项目(安验)审字【2014】09号(非危化项目,无需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瑞科医药三期年产20吨阿扎那韦硫酸盐、200吨奥卡西平、300吨酮洛芬建设项目,于2014年1月13日取得盐危化项目(条件)审字[2014]5号;于2014年11月3日取得盐危化项目(设计)审字[2014]38号,目前该项目暂未建设。 瑞科医药四期年产100吨舒法韦原料药、150吨三苯基氧磷生产线技改项目,该项目于2015年6月18日取得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3209001503385,于2015年10月11日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非危险化学品项目,无需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瑞科医药五期年产50吨索菲布韦生产线技改项目,于2015年10月21日经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备案号:3209001600246),于2017年2月23日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非危险化学品项目,无需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瑞科医药六期年产300吨苯扎贝特、400吨磺胺二甲氧嘧啶生产线技改项目于2017年11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非危险化学品项目,无需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增加经济增长点,瑞科医药拟投资建设年产200吨安普罗啉(列)建设项目,该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号:盐发改审[2010]338号(若备案通知书中5个产品一次性投资规模很大、工期很长,因此备案通知书中已明确5个产品可“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在规划红线范围内,目前该备案通知书中其他4个产品(即年产100吨亚胺培南、300吨格列齐特、300吨苯扎贝特、400吨磺胺二甲氧嘧啶)已分别在一期项目、六期项目中实施建设,并已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为了项目的整体实施,瑞科医药拟投资建设上述备案文件中的年产200吨安普罗啉(列)建设项目,经请示盐城市大丰区经信委和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因盐发改审[2010]338号中部分项目已建设,符合“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要求,故年产200吨安普罗啉(列)建设项目不需要重新备案,原先取得的备案文件有效。详见附件情况说明。 注:1、江苏新洲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江苏瑞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前身,其企业名称变更情况见附件。 2、瑞科医药本期拟建设的年产200吨安普罗啉(列)建设项目在备案通知书范围内。 3、瑞科医药本期项目已经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组织的有关专家进行技术了论证,专家组认为:该项目工艺技术成熟,严格按规程操作的情况下,能够达到安全生产要求。 为了确保项目建成后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要求,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 安监总局令第77号),该公司该项目应进行安全预评价,受瑞科医药的委托,江苏佳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安全预评价工作。 | ||||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