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需要公开的其他综合信息(建议公开业务接洽情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合同意向 | 业务代表 | 接洽时间 |
/ | 江苏富比亚化学品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 第 一 类1.4(b) | 资料齐全后30天完成 | 原高勇、李锦 | 2022年7月21日 |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机构名称 | 江苏佳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苏)-016 | ||
项目名称 | 江苏富比亚化学品有限公司日处理1000吨污水预处理站及危废暂存库改建等环保安全设施优化提升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 项目规模 | / | ||
业务范围 |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合同期限 | 1年 | ||
项目类别 | 类1.4(b)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年8月29日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李 锦 | 周新建 | 潘峰燕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李 锦 | 陈传超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李锦、王明全、张莉、丁建平、张杰、唐瑞柏 | 李锦、王明全、张莉、张杰、唐瑞柏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查人员 | 勘查时间及任务 | 现场勘查照片 | ||
李锦、王明全、张莉、丁建平、张杰、唐瑞柏 | 勘察任务:勘查企业厂区及周邻情况,2022年8月9日 | 有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江苏富比亚化学品有限公司由原江苏富比亚化学品有限公司和滨海锦翔化学助剂有限公司合并,位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北区),是《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政发[2020]94号) 的化工园区,成立于2010年8月25日,注册资本50363.029111万元,于2021年8月26日在滨海县市监督管理局进行工商变更,变更股东和企业类型,股东由飞翔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吴邦元,实际控制人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中山一路为界,将江苏富比亚化学品有限公司分成南厂区和北厂区,其中北厂区占地面积为115134.4m2,南厂区占地面积为252000m2。现有职工416人,配备安全总监1名(刘正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EHS安全部,配备9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6名化工类注册安全工程师。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安监总局令第40号及总局令第79号修改)的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三)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 (四)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五)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六)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 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江苏富比亚化学品有限公司涉及第十一条的第(三)条,原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中,CMIT装置区的一甲胺均按液态(纯一甲胺)进行辨识分析,临界量为5T,经企业核实CMIT装置区中仅胺化反应釜使用的是一甲胺(纯),在后处理中均为一甲胺溶液,临界量为10T,辨识分析后,CMIT装置区不构成重大危险源,遂对江苏富比亚化学品有限公司重新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估,并修订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本安全评估报告的评估范围为江苏富比亚化学品有限公司生产单元:南厂区:11#生产车间(总图编号:04)、12#生产车间(总图编号:05)、13#生产车间(总图编号:08)、14#生产车间(总图编号:09)、15#生产车间(总图编号:01)、CMIT生产装置区(总图编号:401)、空气压缩机房(总图编号:18)、公用工程站(总图编号:204)、RTO焚烧炉(总图编号:310);北厂区:十三吗啉车间(总图编号:404)、金工车间(总图编号:402)、导热油炉房(总图编号:201)、污水站(总图编号:207)、固废焚烧区(总图编号:501-510);储存单元:南厂区:五金仓库(总图编号:03)、成品库一(总图编号:11)、危化品仓库一(总图编号:12)、危化品仓库二(总图编号:14)、原料库一(总图编号:13)、乙类仓库(总图编号:303)、丙类仓库(总图编号:304)、甲类仓库一(总图编号:308)、氢气贮罐区(总图编号:06)、罐区1(总图编号:15)、罐区3(含液氯罐库)(总图编号:20)、罐区4(总图编号:17)、罐区5(总图编号:21)、1#罐区(总图编号:301)、甲胺储存装置(总图编号:302);北厂区:甲类仓库(总图编号:22)、戊类仓库(总图编号:307)、3#罐区(总图编号:306)、危废暂存库二(总图编号:511)。 注:22车间为空厂房,作为动火点;甘油车间、2#罐区因项目放弃,已停用;罐区2为拟建罐区,无物料。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江苏富比亚化学品有限公司本期项目涉及储存单元罐区3(含液氯罐库)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生产单元11#车间、12#车间、13#车间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罐区1、甲胺储存装置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 | ||||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