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需要公开的其他综合信息(建议公开业务接洽情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合同意向 | 业务代表 | 接洽时间 |
JSJA-2018-064 | 盐城新安洲药业有限公司300t/a左氟沙星生产项目部分工艺、设备调整专项安全评价 | 类4b | 资料齐全后30天完成 | 袁必春、 徐志东 | 2018.5.28 |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机构名称 | 江苏佳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苏)-333 | ||
项目名称 | 盐城新安洲药业有限公司300t/a左氟沙星生产项目部分工艺、设备调整专项安全评价 | 项目规模 | 300t/a左氟沙星生产项目部分工艺、设备调整 | ||
业务范围 | 4.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合同期限 | 1年 | ||
项目类别 | 类4b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8.8.30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王彪、王明全 | 张晓英 | 陈金锋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王彪 | 徐长江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陈传超、乐奇、高伟、张莉、王彪、王明全 | 乐奇、王明全、张莉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查人员 | 勘查时间及任务 | 现场勘查照片 | ||
陈传超、乐奇、高伟、张莉、王彪、王明全 | 勘察任务:2018.6.10勘查企业厂区及周邻情况 | 有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盐城新安洲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洲药业)成立于2007年3月20日( 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1799092128A),选址于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注册资本为38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诚乐。新安洲药业厂区占地面积80787m2,现有员工154人,其中技术管理人员15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4人。 新安洲药业300t/a左氟沙星生产项目于2007年1月25日取得盐城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备案通知:盐发改审[2007]20号,于2008年3月26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意见书》(盐安监危化项目(设立)许字[2008]19号),于2008年5月14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许可意见书》(盐安监危化项目(设计)许字[2008]024号)。300t/a左氟沙星项目有氯化、缩合1、氟化、开环、脱羧、水解1、酰氯化、酯化、醚化、胺化、环合、水解2、缩合2、精制等工序,其中氯化、缩合1及辅助工程烘干装置已于2009年3月份完成竣工验收手续,氟化、开环、脱羧、水解1、酰氯化、酯化已于2012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手续,并于2012年8月29日已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新安洲药业年产300吨左氟沙星产品项目的醚化、胺化、环合、水解2、缩合2、精制等工序于2014年9月3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意见书》(响安监危化项目(验收)审字[2014]04号),并于2014年11月10日变更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8月28日,许可证编号:(苏)WH安许证字[J00375]。 注:新安洲药业年产300吨左氟沙星产品项目第三阶段于2014年9月3日验收后,完成整个生产过程的验收。 新安洲药业于2015年8月20日针对年产300吨左氟沙星产品项目进行了专项调整,取得了响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告知书,编号:响危化专项备字【2015】005号。 新安洲药业于2015年9月16日换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9月15日,许可证编号:(苏)WH安许证字[J00375]。许可范围:一甲胺溶液(2吨/年)、三乙胺(5吨/年)、氯化亚砜(18吨/年)、乙酸乙酯(200吨/年)、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59吨/年)、乙醇溶液(无水,486吨/年)、盐酸(1369吨/年)、氟化钾(35.16吨/年)***。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和环保要求、减少劳动成本和污水量、提高安全生产要求和产品竞争力,新安洲药业对二车间、三车间、储罐区的部分设备和工艺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涉及到现场部分装置、设备、工艺技术等变化,不涉及各产品主要生产工艺路线、建构筑物、各产品产能和品种的变化,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1年8月5日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三十一条: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当原生产装置新增产品或者改变工艺技术对企业的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影响时,应当对该生产装置或者工艺技术进行专项安全评价,并对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在整改完成后,向原实施机关提出变更申请,提交安全评价报告。新安洲药业本期调整内容属于现场部分装置、设备、工艺技术等变化,不涉及各产品主要生产工艺路线、建构筑物、各产品产能和品种的变化,因此新安洲药业应当对涉及调整、变化内容进行专项安全评价。 新安洲药业本期调整内容委托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进行设计、委托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施工安装、委托山东鲁润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本期调整内容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质量良好,符合要求。目前,新安洲药业已对上述主要装置、设备进行了调整,生产装置设备、安全设施等已安装、调试到位,试运行情况良好,受新安洲药业的委托,江苏佳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次调整内容的专项安全评价工作。 | ||||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