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瑞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科医药”)成立于2010年8月5日,注册号320982000141895。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盐城市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法人代表泮志福。 瑞科医药于2017年11月7日换取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苏)WH安许证字【J00007】,许可范围为:盐酸(24吨/年),中间产品:过乙酸(20.2吨/年)、二乙胺(18吨/年)、乙酸(12吨/年)、乙酸酐(5吨/年)、三乙胺(170.9吨/年);有效期至于2020年11月6日。 为了自动化升级改造、安全和环保整治提升要求、提高安全生产要求和产品竞争力,瑞科医药对现有年产100吨亚胺培南生产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工艺、设备进行调整,其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一、主要设备设施调整内容 1、安全附件提升(在原设计的基础上,涉及增加安全设施、爆破片的整定压力调低等)、提高自动控制水平(涉及温度表调整为温度变送器、压力表调整为压力变送器、增加联锁切断阀、调节阀、DCS联锁控制等)、细化联锁控制方式; 2、环保设备设施提升改造(增加尾气吸收环保设备设施); 3、调整部分设备名称,确保与环评一致; 4、原布置在二车间的废水蒸馏,现调整至五车间二期; 5、取消部分设备;部分设备规格和材质调整;部分设备位置调整;增加部分辅助设备; 二、主要工艺调整内容 原设计化合物E含三乙胺废水直接去三废处理,为了减轻氨氮处理的压力,现调整转至一车间化合物B工段“中和、蒸馏岗位”对三乙胺进行回收,增加回收量三乙胺6吨(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增加的量); 为了提高产品质量,PH调节值、后处理时间的变化;增加多次萃取、热水溶解、精密过滤等工序; 细化三废处理工艺叙述:补充细化尾气吸收工艺流程叙述;增加蒸馏残液处理工序; 细化明确工作温度、压力范围,便于自动化控制和操作和现场操作;(如化合物A合成工序抽气釜调整前为40℃以下,调整后为35-38℃等)(详见附件17 工艺调整前、后对照表); 明确加热、冷却介质和方式;为了节约能耗,调整部分加热、冷却介质和方式。 三、部分物料储存地点、储存方式调整。 一是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1年8月5日****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三十一条:“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当原生产装置新增产品或者改变工艺技术对企业的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影响时,应当对该生产装置或者工艺技术进行专项安全评价,并对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整;在调整完成后,向原实施机关提出变更申请,提交安全评价报告。”二是对照《省安监局关于开展重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安监〔2018〕87号)、《盐城市安监局关于开展重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盐安监〔2018〕75号)相关规定:“企业现状与总平面布置竣工图不符的,涉及工艺、设备等重大变更的,应依法依规完善变更手续,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政策文件,重新完善设计,逐项落实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出具总平面布置竣工图,委托有资质的评价机构出具专项评价报告。” 瑞科医药现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本次调整内容属于现场部分装置、设备、工艺技术等变化,不涉及各产品主要生产工艺路线的变化,因此瑞科医药应当对涉及调整、变化内容进行专项安全评价。瑞科医药本次调整内容委托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进行设计出具了设计变更图纸(竣工图)和设计变更单、委托江苏鑫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含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了施工安装、委托南京华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进行监理,本次调整内容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质量良好,施工过程未发生变更;施工单位江苏鑫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南京华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施工情况报告、监理情况报告。目前,瑞科医药已对本次工艺、设备进行了调整,目前生产装置设备、安全设施等已安装、调试完毕。受瑞科医药的委托,江苏佳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我公司”)承担了本次调整内容的专项安全评价工作。 |